来源 : 互联网
时间 : 2023-06-16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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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9日电 (记者孙红丽)6月9日,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蒋成嘉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近年来,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等部门持续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累计派出国家飞行检查组184组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84家,查出涉嫌违法违规资金达43.5亿元,充分发挥飞行检查独特优势,强化监管精准性,彰显了监管的威慑力。
蒋成嘉介绍,为进一步规范飞行检查工作,近期国家医保局出台了《医疗保障飞行检查暂行办法》,明确了飞行检查的制度设计、基本程序、原则和要求。
在飞行检查的制度设计方面,一是突出飞行检查的突击性和发现问题的真实性。主要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组织开展,避免被检查对象提前应对而造成检查结果失真,既充分彰显飞行检查的震慑效益,又倒逼被检机构做好日常内部管理。
二是飞行检查一般采取以上查下、交叉检查的方式,主要是为有效规避“熟人社会”的监管难题,有助于更加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工作。
三是突出检查的专业化程度。飞行检查组来自于多部门多领域,专业领域涵盖医保、医疗、医药、财务、信息等,专业的复合化程度较高,有助于实现“穿透式”“深入式”监管。
四是实施规模化集中化检查。飞行检查组内一般要设立政策、医疗、信息、财务等若干小组,各小组分工协作、相互补充、互为印证,可以实现区块化、规模化、集中化作战,有利于提升飞行检查效率和检查结果质量。
在飞行检查的组织方面,一般是由国家或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检查队伍一般由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从被检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抽调人员组建,实行组长负责制。
另外,在飞行检查启动条件方面主要分为四类:一是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二是重大举报线索,三是智能监控或大数据筛查提示医疗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四是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这一设计突出了飞行检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对象的特点和着力解决医保领域典型性、顽固性、复杂性和区域性问题的作用,强调发挥‘利剑’震慑的功能效应。符合这些条件的地区、机构或领域将成为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的重点。”蒋成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