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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允许超说明书用药 新医师法给医师更多自主权

来源 : 人民网

时间 : 2021-09-1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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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新医师法”)正式发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领会新医师法精神,人民网·人民健康特别策划《读懂新医师法》系列节目。近日,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郑雪倩做客演播室,为大家带来“给予医师探寻空间,合法开展医学探索”的主题分享。

郑雪倩认为,相较于旧版《执业医师法》,新修订的医师法主要有以下几处亮点:第一,将“保障医生的合法权益”摆在首位体现国家对医师队伍的重视;第二,将医师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列入新医师法;第三,强调要促进中西医结合发展;第四,为推进社会医疗服务均等化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新医师法在强基层方面进行了系列规定;第五,将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最低学历起点由中专提升为大专;第六,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定二级以上医院必须配备公共卫生医师;第七,对医师的具体执业规则进行系列规定,包括多点执业、互联网医疗、药物使用等方面。

针对“超说明书用药”的问题,新修订的《医师法》规定: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在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郑雪倩表示,为保障此项权利的规范使用,医院方面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规范制度。她说:“临床医师可将患者的实际病情,反馈给科室,科内专家组织会诊讨论,并在医院相关部门备案,对于情况较严重的,可以邀院外专家、行业协会的专业委员会协助,共同商议决定,采取有效的治疗方法和手段。”

“人民的生命至上,是立法的基本原则。”郑雪倩指出,当患者生命垂危亟需抢救,且不能及时征得患者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同意时,新修订的医师法对施救医师进行了授权,强调“医师不能拒绝抢救患者”,在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负责人批准,医师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此外,国家还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场所的急救服务,并在法律层面强调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新修订的《医师法》明确作出规定,在鼓励的基础上提到了免责。免责,既是给医师松绑,让他们放心大胆地去抢救患者,我觉得也是在告诉社会大众,医师在医院里的履行职务义务,并不代表医师在公共场所抢救也要履行职务义务,这样大家就会理解医师,不会对医师在公共场所紧急施救时要求追责。”郑雪倩说。

最后,郑雪倩强调,新版医师法的出台意义深远,与大家息息相关。她说:“我希望全体医生能认真学习、落实法律,既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也服务好患者。我也更希望患者能够通过医师法,了解医师对我们每个人健康和生命的重要性,自觉尊重医师、尊重国家的医疗卫生工作,共同维护尊医重道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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